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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关于2016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8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工作,保障学生寒暑假顺利购买优惠火车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车票优惠卡办理
    1、优惠卡办理条件:全日制学历教育;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的在校生。
    2、新办卡:2016级需要购置优惠卡的同学,由学院组织按要求认真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附表一)及《汇总表》(附表二),每卡缴纳工本费7元。
    3、补办卡:其它年级,凡有优惠卡遗失、损毁,需要补办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组织按要求认真填写《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附表一)及《汇总表》(附表二),补办卡缴纳费用7元,一年补办一次,其他时间不受理补办火车票优惠卡事宜。
    4、各学院在10月21日之前将购卡费用、《火车票优惠卡信息采集表》及《汇总表》纸质版请加盖学院公章交学工部(处)学生科6301,电子版请发送至相应QQ或邮箱。
    二、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录入
    《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录入要求(附表三)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办理工作涉及到学生实名制购买、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的切身利益,所有信息一经写入,均不得随意更改。
    2、火车票乘车优惠卡每学年限使用四次(两次往返),且限在12月1日—3月31日,6月1日—9月30日期间使用。
    3、需要充磁优惠卡同学,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份最后一周集中到学工部(处)学生科6301办理。
    4、乘车区间不得无故更改,确因家庭住址变更的,学生本人持父母在变更地工作证明或者暂住证明复印件来办理乘车区间变更。
    5、“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得揭下重贴,否则,购票时将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请勿将优惠卡与其他带磁性的物品及银行卡等放在一起,否则,“优惠卡”会因消磁而失效。

学工部(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