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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补交费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12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14〕25号)文件的规定,从2014年11月1号起,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据此,我校在校学生按参保年限每人每年补交医保费差额。
    此次补缴费用时间为3月15日前,由各学院统一收取,学院将补交金额(银行卡)交财务处、在籍学生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学院需盖章)交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对2015届毕业生的收费,由各学院提供《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5 届毕业生补缴医保费用明细表》,学工处汇总名单后,报学校财务处直接从退教材余款中按每人40元扣除(请辅导员提前在QQ群中与学生充分沟通,待他们办毕业手续时再次告知学生)。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费用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市医保中心将不再续保。为了不影响学生的参保及理赔,请各学院予以重视并积极配合。

 

 学工部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