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事务 >> 正文
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寒假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31

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3年寒假放假及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学生寒假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至2月24日,学生即将回家过年,人员流动性很大,是各类安全事故高发时期。为加强寒假期间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现将加强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系部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各种形式重申我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安全知识,同时加强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交通事故以及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学生遭受人身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要对学生宿舍和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禁使用或存放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物品,严禁损坏智能负载识别器,严禁私自改变供电线路、更换灯头、乱接插座等行为,如有违反,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情况。天气寒冷,各系部要特别关注关心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让经济困难学生有基本的生活费用,能够顺利、安全回家过年。
    四、教育学生乘坐正规车辆。劝止学生乘坐黑车、拼车等没有客运营运资质、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回家,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出现。
    五、做好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寒假社会实践动员,号召广大学生利用假期深入农村、城镇、社区、企业开展实践和调查活动,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在学生返校时,做好学生寒假思想反响收集工作。
    六、倡导文明过节。春节是我国最隆重的传统佳节,各学院(系)要重点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求学生在寒假期间不得赌博、酗酒,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要带头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科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七、做好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确需留在学校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后按申请程序办理手续。申请程序为:由本人提交申请,由系部审核把关,经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征得同意后,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自律承诺书,各系部必须本着对学生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的逐一登记留校学生情况,审核、统计留校学生名单,并有书面备案。
    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假期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在校外住宿或留宿外来人员,任何时候都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寒假期间寝室如果只有一名学生住宿,则辅导员要将该生安排与其他学生合住一间寝室,确保在校学生晚间不单独居住。
    八、要建立值班制度。各系部要指定1-2名假期在武汉的教师负责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教师姓名、住址、电话向本系全体留校学生公布。各系部党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寒假期间要确保通讯畅通。各系部于2013年元月6日下午17:00前将值班表和《寒假留校学生登记表》一并交我处学生工作科(李晨老师: 152589599@qq.com)。

   附件:《寒假留校学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