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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规范毕业生档案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毕业生档案在就业、参军、升学等方面的社会功能,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1.学生档案袋内的高中相关材料(高中学籍材料、入学体检表、高中或中职阶段团组织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评定表、普通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其它原高中或招生等部门转来的归档材料);

2.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登记表1份、学年鉴定表3份(分学年)、毕业生登记表1份。(负责单位:各学院);

3.学生成绩单(负责单位:职院教务处);

4.毕业体检表(负责单位:后勤服务集团);

5.学生奖惩材料(负责单位:各学院);

6.党员材料(负责单位:组织部、各学院);

7.报到证(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

二、整理交寄

各学院请于7月5日前完成学生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所有资料按要求放入学生档案袋,使用专用封条密封并盖学生档案专用章。档案要按指定顺序排列,学工部(处)对档案整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安排档案专递公司上门收寄,各学院要做好交接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凡应由个人填写的归档材料,须由本人如实填写;署名时须署本人身份证姓名且与入学录取名册中的姓名完全一致;手写归档材料须书写认真,字迹清楚、工整,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书写。

2.各学院须对归档材料的内容认真进行审查,要求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形成材料的日期。档案装袋时按专业、班级、学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排列。

3.归档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凡归档资料需由组织审查盖章的,必须按规定进行盖章,档案密封前需由学工部(处)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密封。

4.在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学工部(处)沟通处理。


                                       学工部(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