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学金额度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只下拨秋季资金,即按人均1500元/学期。
三、评选要求
1、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各学院在评选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条件,规范评审程序,同时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校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各辅导员必须参与并指导本班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4、奖(助)学金评比工作全程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该生当年度获奖(助)学金资格并追回资金;减少该学院下年度奖(助)学金分配名额。
四、材料要求
1、各学院组织受奖(助)学生填写相应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本次评选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将本次的评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五、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请各学院于11月16日前(星期四)将以下资料报送到学生资助中心(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文档发送到52370477@qq.com):
1、《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4、《资助资金发放银行卡号核对(领卡)登记表》
5、评审总结材料
六、咨询及投诉方式
1、投诉电话:027-87588581
2、投诉邮箱:52370477@qq.com
附件:/wcs/Upload/201711/5a0a4cbb67b36.rar
学工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