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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

关于做好2015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14

各学院,
    为做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近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我校下发了《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要求我校将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可以良性发展和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是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积极组织应届毕业生填写还款确认书
各学院组织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办理了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已发至各学院。
    2、精心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

    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即日起至6月10日前,要求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沟通予以协调解决。
    贷款学生网上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已将网上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发给各学院资助负责老师):
    通知学生(名单已发至各学院)即日起至6月1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学生个人在系统内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院资助中心将在6月11日前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工作。
    3、加强对贷款毕业生履约还款流程的培训工作
对贷款毕业生进行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操作流程、“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操作使用等有关内容的培训,并应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发至贷款毕业生QQ群内。6月10日上午统一安排全体毕业生去指定机房进行诚信知识及还款操作培训,并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4、贷款毕业生变更信息及毕业确认。
    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提交,个人工作单位、联系方式、QQ号码等及时通讯工具信息不完整的,必须先完善联系信息,然后回到“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个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注:如果学生专升本或考取研究生,可先完善个人信息,暂不办理“毕业确认”,待收到专升本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直接按程序向生源地资助中心申请展期,否则一旦毕业申请被确认,将不能再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利息将由学生自己承担本息。)
    5、加强对贷款毕业生诚信履约还款的宣传力度
资助中心制作了“还款提醒卡”在学生做毕业确认时发放给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各学院发挥学生组织及辅导员管理的优势,向贷款毕业生大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按时履约还款。
    二、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1、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认识,落实责任
    贷后管理工作是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贷后管理工作的成效关系到贷款工作能否顺利运行、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我校学费情况和正常运转。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文件精神,做好如下工作:
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机制。要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包干责任人(毕业班辅导员)应负责贷款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学院,做好包干贷款学生(含毕业生)信息交接工作。
    形成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的联系机制。包干负责人要定期与贷款学生取得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生每年还款日(每年11月20-12月20日期间)的还款提醒工作。
    形成协助县级资助部门提供毕业贷款学生信息的催收机制。对于生源地教育部门无法联系上的贷款毕业生,学校将及时告知包干责任人,包干负责人要采取积极措施,如通过同学、家属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生源地教育部门督促其及时还款。
    2、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效
    1)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各学院要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通过征文讲座、演讲等多种方式,对贷款学生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特别是在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和在毕业确认手续的时间节点,重点开展贷款责任意识的教育和宣传,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2)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学院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月20日 贷款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各学院可以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多种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学生资助中心督促其及时还款。
      

    附件

    1、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2、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

    3、《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

    4、还款操作流程

    5、支付宝还款操作说明(图片版)

                                   学工处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