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根据《切实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通知》(鄂学助【2015】16号)文件精神,对学校绿色通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学校成立“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骆家宽
副组长:汤春来
成 员:李宜兵 施斌 蒋国辉 廖志红 王均义 胡华琳 蔡璇
二、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各项工作
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把握新生入学的时间点,有效宣传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让学生能够明确政策精神和办理细则,做到高效、安心入学。
2、各学院在迎新点设立“绿色通道”窗口,设专人负责,专事专办。
3、办理流程
⑴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盖有两级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特困证明(村委会、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证明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特困证明及乡镇及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公章)(已办理完生源地贷款手续的新生须出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及借款合同);
⑵所在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进行认定后,让学生填写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⑶学生资助中心“绿色通道”窗口复核“审批表”,接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
⑷财务处窗口受理、完成注册(收取登记表上联);
⑸所在学院跟踪处理(收取登记表下联)。
附件:
《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学工部(处)
201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