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落实好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请你们严格按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初评,为做好初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给我院2010—201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人。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各系党总支负责推荐1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由各系总支书记及学工处相关人员组成)参考历次国家奖学金评定情况,评审推荐4名拟获奖学生报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教育厅。
二、各系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和《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评选。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保持咨询、投诉渠道畅通,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三、资金下达后不得出现平分、挪用以及以一人名义推荐上报获奖学生名单而让多个学生均分奖学金、冲抵班费等违规情况。如发现以上情况,将取消该生资格,并报请学院领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请各系于10月12日(星期一)前报送以下材料: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加盖各系公章的纸质材料1份,(学习情况栏必须清晰填列,且成绩必须具备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考查实验(习)成绩在良好及以上,总成绩居班级前十名的条件)。
2、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各科成绩表(系章)。
学工处
2011年9月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