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资助中心关于调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为简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程序,减轻各资助中心还款工作量和贷款学生还款成本,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研究决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原则上所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含2007年贷款学生)还款付息方式逐步调整为支付宝扣划方式进行。请各资助中心在学生办理还款或展期业务时,通知学生及时变更。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操作方式
1、激活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选择类型“生源地助学贷款”使用身份证登陆(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上出生日期,如:19900101,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并牢记修改后密码),登陆后点击“个人账户变更”—“新增”,新代理机构选择“支付宝(湖北)”后提交,支付宝账户由系统受理后自动生成。
2、变更还款方式。学生申请提交变更个人账户后,点击“导出变更单”,打印,签字。以传真或邮寄方式告知贷款办理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需变更账户的仅限于之前未开通过支付宝账户的已毕业贷款学生,2010年已经开通支付宝账户贷款学生无需变更),当系统中“个人账户变更”-“个人账户变更列表”中状态显示为“复核通过”,即表示还款方式变更成功。
3、存入还款资金。还款方式变更成功后,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到应还金额,然后在支付宝上存入相应金额即可,支付宝将自动扣款。如需提前还款,学生在系统提前还款申请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需在1-10月的1-10日内提出,11、12月份可以申请,但不接受提前还款),然后在支付宝上存入相应金额即可。
二、资助中心操作方式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变更还款方式有两种形式:
1、学生通过在线系统提交申请的。资助中心在收到学生变更个人账户纸质“导出变更单”申请后,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在状态栏中选择“草稿”,提交学生的变更单,由负责人在相同操作模块下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2、学生直接到资助中心现场办理。资助中心以经办人身份进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客户管理-账户变更-新增,录入变更信息后,导出变更单,打印后给学生签字,并提交变更信息。由负责人复核通过后,还款方式变更生效。
三、注意事项
1、为避免日后法律纠纷,请各资助中心务必在收到有学生本人签字的变更单后,方可开始变更程序。
2、在每月10日(含10日)之前完成变更手续的,当月还款即可通过支付宝还款。在每月10日之后完成变更手续的,在下月才能通过支付宝还款。
3、请各高校也将相关信息告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协助资助中心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二0一一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