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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2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我校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经研究,决定开展“自强之星”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4月21日-5月7日

二、评选方案

(一)推荐范围和基础条件

在国家资助政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激励下,积极向上,自强不息,艰苦朴素,勤奋学习,志存高远,既努力实现个人价值又热切回报学校和社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人物。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拟推荐2-3名候选人。

(三)推荐程序

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填写《“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1),5月6日将表格(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学生的励志事迹可附表(提供照片不小于2M,文字内容不少于1000字),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52370477@163.com邮箱,邮件主题标注“**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推荐汇总后,由学工处组织专门评审小组审核确认学生名单。

(四)表彰宣传

1.学校表彰“自强之星”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2021年暑假期间,择期开展“自强之星”资助政策乡村宣讲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达到用“身边的故事”让广大同龄人产生共鸣的目的,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从而自觉珍惜大学时光、勤奋学习、回报社会。

(二)6月份为学生温书迎考的紧张时期,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紧密结合学院的实际,合理安排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自强之星”宣传活动,确保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本学院开展“自强之星”宣传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学生参加人次、好的做法及成效、新闻报道情况等。请各学院于6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以电子稿和纸质稿方式报送学工处。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表



学工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