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科职院字【2016】45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项资助措施,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和《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的通知》(鄂学助〔2016〕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成立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等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汤春来
成 员:李宜兵 蒋国辉 廖志红 彭宜佳 胡华琳 蔡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主 任:朱永念
成 员:纪莎莎 刘珍珍 陈霞 柯维 何娜 毕涛
二、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成立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全体辅导员为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各项工作;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牵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