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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

关于做好2023年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6

各学院: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入学,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学校绿色通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学校成立“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  义

副组长: 李宜兵  

成  员: 廖志红  徐彩萍  赵清泉  谢永平  郝锐  吕恒喜  冷磊  熊雯婧  王维    

   二.认真做好“绿色通道”各项工作

   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安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通过两微一端等方式进行宣传,把握新生入学的时间点,有效宣传国家、学校各项资助政策,让学生能够明确政策精神和办理细则,做到高效、安心入学。

   2.各学院和学生资助中心设立“绿色通道”窗口,设专人负责,专事专办。

   3.办理流程

   ⑴学生向所在学院绿色通道窗口提交《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办理完生源地贷款手续的新生须出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及借款合同;

(2)所在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了解学生家庭情况进行初步认定后,指导学生填写新生“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登记学生基本信息;

(3)学工处资助中心“绿色通道”窗口复核“审批表”审批盖章,接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录入),收取审批表上联;

(4)所在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收取审批表下联。


附件:《绿色通道登记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