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桥征〔2016〕2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2016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时间
按照民兵组织整顿同步展开,集中登记时间为2016年3月9日至3月20日止。
二、兵役登记任务
对我校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进行普遍登记。兵役登记全程依托《全国征兵网》平台进行,网上网下同步展开。
三、阶段划分
(一)、兵役登记阶段(3月20日之前)。各学院 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制定措施,熟悉兵役登记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方法。
(二)宣传发动阶段(3月21日—4月20日)。以学院为单位大力宣传兵役登记的目的、意义和有关政策规定,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公民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自觉性。
(三)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5月31日)。设置兵役登记站;填写《适龄公民兵役登记表》;确定预征对象。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兵役登记工作中,因网络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登记的,各学院要采取相应措施组织其进行补登完善。兵役登记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整理、认真进行汇总各种统计表。
备注:1、进行兵役登记时,没有参军意向的学生选择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6年应征报名;
2、有意向参军的学生在填表登记时要注明应征地(学校或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