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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行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09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教育部《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和《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的进一步实施,提升我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根据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第六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
    二、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安排
    大赛从即日起到2017年3月底开展,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初赛
    初赛由各高校结合实际开展,于3月5日之前选拔、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复赛。
    (二)复赛
    1.复赛由湖北大学承办,按照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学校两个类别进行分赛。
    2.复赛项目分为笔试、主题班会、案例分析等三个环节。其中笔试包括申论、行政能力测试、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及要求请参考《复赛和决赛参考项目》(详见附件1)。两个分赛拟按照笔试部分相同,主题班会与案例分析AB卷形式开展。
    3.《湖北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复赛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至湖北大学学工处xuegongchu@hubu.edu.cn,盖章纸质件在报到时提交。
    4.复赛时间为3月15日—17日。笔试于3月15日上午进行基础知识测试和行政能力测试,下午进行申论和网文写作(以上四个部分均为100分。笔试总分=基础知识测试*60%+行政能力测试*40%+申论*50%+网文写作*50%。笔试总分占复赛总成绩的系数按国赛标准确定)。3月16日进行主题班会和案例分析。3月17日公布决赛入围人员名单(本科高校、高职高专学校两个分赛计划各取前30名,共60人进入决赛)。
    (三)决赛
    1.决赛由华中师范大学承办,决赛项目(按照国赛标准)分为笔试(基础知识测试、网文写作)、主题班会、案例分析、主题演讲、谈心谈话等五个环节。
    2.决赛时间为3月28日—30日。具体安排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3.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将根据比赛情况进行奖励(拟计划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25名),并结合比赛成绩及表现择优推荐辅导员代表参加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片区复赛。
决赛时间地点和赛程安排如有变化,以组织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要求,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搭建辅导员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鼓励支持广大辅导员参加实践锻炼,并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辅导员给予奖励。
    2.参赛选手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由其所在单位按政策据实报销。参赛人员自己预订住宿酒店,并做好安全管理。需要承办单位协助预订酒店的人员,请提前一周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
    3.复赛参赛选手请于3月10日前将主题班会视频以光盘形式邮寄至湖北大学。邮寄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学生工作处,接收人:王珩瑾老师。
    4.3月14日下午5:00之前,复赛参赛选手到湖北大学学术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湖北大学:王珩瑾,027-88662947、18627854591
    2.华中师范大学:李幼珠,027- 67863469、13037106118    
    3.湖北省教育厅思政社科处:雷松,027-87328009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