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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30

科技职院字〔2016〕8号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要求,定于2016年3月至10月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届大赛以“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为主题。为了积极备战该项赛事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时间
    2016年3月29日—2016年5月底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学校成立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下文简称“组委会”),全面负责综合管理、考核评选等工作。
    组委会主任:宋移安
    组委会副主任:刘继美、李宜兵、饶雨泰、徐在能
    成   员:蒋国辉、万荣国、赵继红、廖志红、彭宜佳、甄春霞、万小震、胡华琳、刘新春、蔡璇、肖潇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训中心),由肖潇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学院分别成立大赛分委会,由各学院院长、书记担任分委会主任,成员由各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分团委负责人和部分专业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院学生赛项的选拔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    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我校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赛程安排
    本次选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推荐、初评及报名阶段(3月29日—4月28日)
    各学院应组织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与,做好大赛的各项宣传筹备及初评工作。4月28日前,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参赛队项目进行初评,并将推荐团队名单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各学院应推荐3个及以上团队参加校级选拔赛。各参赛团队即日起可登录站点“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竞赛阶段(5月9日—5月13日)
    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院参赛团队的校级选拔赛工作,聘请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及校内专家担任评委,选拔赛方案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选送及专项培训阶段(5月16日—湖北省复赛时间)
    学校根据选拔赛的竞赛情况,推荐相应团队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复赛。在湖北省复赛时间前安排指导团队对校队进行专项培训。
    六、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七、扶持奖励
    本次校内选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一等奖团队获项目扶持资金2000元,二等奖团队获项目扶持资金1500元,三等奖团队获项目扶持资金1000元。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竞赛活动是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良好机遇。学校对此次大赛高度重视,将对参加选拔赛的获奖团队给予奖励,希望全校师生踊跃参加、展示成果、为校争光。
    2.加强宣传发动。要以本次“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各学院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大对“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形成声势,使广大学生更加充分地了解“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意义、目的和要求,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3.精心组织,科学规划。各相关单位要有组织、有步骤、坚持不懈地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的能力。各学院应安排落实好各参赛队指导教师和领队。每个团队指导教师不能超过3名,指导教师可由校内专业教师或合作企业教师(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担任,参与大赛的培训与辅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各院参赛团队设领队1人,具体负责本团队的联络、协调及管理工作。
    九、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刘老师  87588797    邮箱:46240227@qq.com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