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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03
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梦”的深刻阐释,畅谈心中的“中国梦”,使广大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决定举办2013年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之“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的中国梦
    二、大赛时间
    2013年4月
    三、参赛对象
    全体同学
    四、大赛安排
    1、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
    比赛时间:2013年4月7日—12日
    比赛形式:以各系为单位,组织开展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每系送1-2名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决赛。
    (2)决赛:
    比赛时间:2013年4月16日
    比赛形式:决赛包括“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由评委进行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等单项奖。
    2、参赛要求:
    (1)演讲主题为“我的中国梦”,内容不限;
    (2)使用普通话演讲,自带PPT;
    (3)每位选手参赛时间控制在4-5分钟;
    (4)出场顺序赛前由选手抽签决定。 
    3、评分标准
    (1)普通话水平(50分):吐字清晰,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2)朗诵水平与技巧(40分):语气、语调、语速与朗诵内容相协调,表达顺畅,感情真挚,富有韵味和感染力;体态语恰当,自然大方。
    (3)朗诵形式(10分):1人上台,脱稿,可有适当配乐。
    五、活动要求
    1、各系要切实做好比赛的组织宣传工作,确保大赛顺利举行。通过大赛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语言文字能力和文化素养,成绩优异者,学校将推荐参加湖北省第五届高校普通话大赛和2013楚天大学生艺术节之“我的中国梦”大学生诗歌朗诵比赛,我们将邀请资深教师,对获奖的同学进行相关培训。
    2、请各系于4月15日前将《“我的中国梦”主题演讲大赛报名表》(见附件)以及朗诵内容(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院团委办公室(6301),邮箱tw87588893@qq.com

 

学工部、教务处、团委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