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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09

各学院:
     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各学院和毕业班辅导员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确保全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现将相关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就业改派工作
    部分毕业生在离校后就业去向发生变更,需要重新更换报到证,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有毕业生咨询,请告知毕业生直接咨询招毕办办理。
    二、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
    根据目前各学院统计情况,有部分毕业生就业单位更换频繁,对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带来不利影响,为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请各学院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一)7月15日前将收集的毕业生就业材料按专业、学号(由小至大,就业协议书院系意见处盖章)整理好送至招毕办,电子档随报。
    (二)就业单位变更统计,部分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单位发生变更,请毕业班辅导员及时更新,通过邮寄、邮件等方式收集就业材料,并将就业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等记录在册。毕业生无法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材料的,按附件1样式提交材料。
    (三)专升本、参军入伍的,要将录取通知书、预征或者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时留存。
    (四)根据《省毕办关于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核查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我院将于8月20日下午接受省毕办检查,为做好前期基础工作,学校定于8月14日至8月16日集中进行核查,请各学院安排毕业班辅导员届时到校开展核查工作。
    重点核查对象:就业人数集中的单位(3人以上)、校企合作单位、专业与就业单位不匹配的。
    (五)招毕办组织人员对就业情况进行电话抽查,每个专业按10%比例随机抽查,抽查人数中超过一半变动的,由学院进行逐一核查。
 
    附件1:就业证明 

                     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