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9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辅导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办法》,现开展2023年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能力突出。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勤学善思,勇于实践,方式方法多,特色亮点足,工作积极主动,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宿舍,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组织能力强,善于与学生交流沟通,处理问题能把握公平公正原则,能生动活泼地开展学生工作。

  3.带生业绩良好。所带班级学风优良、活动积极,在先进班集体创建、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寝室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资助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学生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妥当,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4.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且评选当年请假不超过1个月。

  5.个人获评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者优先考虑。

  三、评选时间安排

  1.学院初评: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参评条件开展初评,原则上按本院符合参评条件的专兼职辅导员15%比例向评审工作小组推荐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并填写《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提交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2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学工部(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53815711@qq.com。

  2.学校评审:由学工部(处)、团委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成优秀辅导员评审工作组,负责对优秀辅导员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优秀辅导员人选名单。

  3.公示:人选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4.发文表彰:公示无异议,学工部(处)将优秀辅导员人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事迹确认时段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学院推荐候选人的事迹应为该时段的工作表现。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考核工作实绩,仔细审核评选材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附件:湖北科技职业学院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表

学工部(处)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