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 2024 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我校下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资料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毕业确认手续是借款学生离校手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确认学生贷款有关信息,提高学生诚信意识,提醒学生按时还款具有重要意义。
1.组织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
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即日起至 6 月上旬,按照贷款应届毕业生名单(名单已发至各学院)引导每一名贷款毕业生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学生
资助中心沟通予以协调解决。
贷款学生网上毕业确认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学生即日起至 6 月 1 日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学生个人在系统内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将在6月6日前后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工作。
贷款毕业生变更信息,需要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家庭地址、工作单位、个人联系方式等通讯信息(系统会在还款日前,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等,如信息有误或需更新,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修改提交。后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
2.加强对贷款毕业生履约还款流程培训
各学院按照贷款学生数量,建立贷款催收工作 QQ 群。学院要通过 QQ 群对贷款毕业生进行金融及诚信知识、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知识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在线系统毕业确认操作流程(附件 1)”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 2)”。所有培训内容发至贷款毕业生 QQ 群内。并确保每名贷款毕业生都熟知何时还款、如何还款。
二、落实对贷款毕业生的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下发《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文件精神,做好各项贷后工作。
1.进一步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认识,落实责任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包干机制。要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包干责任人(通常为毕业班辅导员,同时辅导员可在班级选聘学生为贷款助理、协助日常贷款管理工作)应负责贷款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学院,做好包干贷款学生(含毕业生)信息交接工作。形成定期联系贷款学生、定期提醒学生还款的联系机制。定期(按季度)通过贷款学生 QQ 群、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贷款毕业生,提醒学生信守承诺、按时还款,特别是在每年 11 月 20 日—12 月 20 日期间,要加大提醒力度,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失联学生,督促学生按约履行还款责任。
各学院要将贷后管理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建立逾期学生联系台账制度,按月详细记录联系情况,及时对照台账确定贷后管理联系的重点难点,有针对性的采取更有效的联系措施,提高联系和催收效果。
2.进一步加大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效加强对贷款毕业生诚信履约还款的宣传力度,资助中心通过网站推送还款流程操作和金融诚信知识相关信息给每一位贷款毕业生。学院要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防诈骗教育,利用通过线上公众号、网站、线下宣传栏等宣传方式,强化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教育,及时履行助学贷款还款义务,以免逾期对今后办理信用卡、贷款时产生不利影响。学院要广泛宣传近年来在助学贷款支持下学生克服困难、立志成才的生动典型,积极发扬青年一代积极奋进的精神风貌。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已毕业和逾期学生的联系催收工作。各学院要将学生中途退学、休学、转学等离开学校的学籍异动及时告知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贷款学生毕业后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12 月 20 日 贷款最后一年为 9 月 20 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对于已逾期的学生,学院可以通过联系同学、家属和就业单位等多种途径联系贷款学生,协助学生资助中心督促其及时还款。
三、其他事项
1.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院应提示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于 8 月 31 日前,向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以便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及续贷。
2.若借款学生暂时没有确定工作单位,学院应提醒学生在确定工作单位后 20 个工作日内,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中更新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
3.毕业前还清贷款的学生可以不做毕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