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公告通知

关于开展“同舟奋进 逐梦远航”学霸寝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7

各学院:
  高校学生寝室是大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落实《关于开展“力学笃行 奋楫争先”学风建设月主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寝室育人载体作用,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追求卓越的动能,挖掘一批学风浓郁、成绩良好、技能突出、素质全面的优秀寝室集体,促进学生互学互鉴、向上向善、共同进步,营造积极、健康的寝室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学霸寝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 级、2022 级在校生寝室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寝室及成员均无违规违纪记录和挂科记录;

3.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能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相互激励,彼此促进。
(二)优选条件

1.优先评选 2021 级学生寝室,寝室成员获得专升本升学资格或实现高质量就业人数超过 60%;

2.寝室成员学习成绩优异,寝室成员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同年级前 20%人数超过 60%,寝室成员上一学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人数超过 60%,寝室成员获校级及以上荣誉人数超过 60%,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通过率突出;

3.寝室成员有获得专利,或在专业类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竞赛、“互联网+”大赛等比赛中获奖。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以寝室为单位自主申报,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霸寝室”评选审批表》(附件 1)、寝室成员简要情况介绍(附件 2)。学院对申报寝室进行院级评选。混合寝室提出申报的,须相关学院分别审批、共同签章。各学院以在校生总人数的 1.5‰比例于 5 月 27 日前推荐参加“学霸寝室” 校级决赛名单上报至学工部(处)学生科。

2.学校认定。根据学院推荐结果,学校组织审核认定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学校审核认定分为网上投票和教师评审两个环节,分数权重占比分别为 30%和 70%。学院推荐进入校级决赛的学生寝室需制作 3-4 分钟的参赛视频供评委打分,视频内容需包含寝室成员基本情况、寝室学风、寝室文化、成员风采等,格式为 MP4,分辨率为 1080p 及以上,帧率 30 帧及以上。

四、宣传表彰

各学院在评选结束后需认真挖掘“学霸寝室”成长事迹,做好宣传。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学霸寝室”宣传培育,发挥其学业引领带头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学子向“学霸”学习,努力营造优良的校风、院风及互学互鉴、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学校为“学霸寝室”成员颁发校“学霸寝室”荣誉证书及奖品。
五、报送要求

1.参赛寝室填写评选审批表,提供考取专升本、成绩排名、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得校奖学金荣誉证书、校级及以上大赛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2.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赛寝室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后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霸寝室”评选审批表》(附件 1)签字盖章,并将评选审批表和寝室成员简要情况介绍(附件 2)电子版和纸字版于 5 月 27 日前交至学工部(处)学生科。

3.“学霸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2024 学年“学霸寝室”材料报送和申报评选采取分批次进行,活动完成时间为 6 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