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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开展“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10-1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2015年开展“两访两创”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以加强学生寝室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整洁的卫生习惯、良好的生活秩序和团结向上的集体主义精神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推进学生生活环境的优化和建设。
    第三条  学工部(处)、宣传部、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负责组织全校“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文明寝室”创建评比工作。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  “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一)寝室风气
    1.政治风气浓。寝室全体成员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
    2.学习氛围好。寝室全体成员学习勤奋刻苦、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3.寝室全体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4.寝室生活健康丰富,不沉迷电脑、网络游戏,不在寝室酗酒、赌博、吸烟、打麻将,不在寝室经营小卖部、养宠物等。
    5.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归寝、熄灯就寝。
    (二)寝室文化
    1.寝室同学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助友爱,有集体荣誉感。
    2.寝室布置简洁明亮,具有一定的文化特色,兼有个性化及健康积极向上的氛围。
    3.寝室内张贴字画健康向上,具有高尚的情操和时代精神。
    (三)寝室卫生(卫生情况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1.制定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
    2.室内清新,无异味;地面清洁,无垃圾;墙面整洁,无蛛网;门窗明亮,无灰尘。
    3.寝室整齐有序。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主要包括地面物品,卫生洁具,阳台悬挂衣服等;书桌无杂物,书籍、电脑放置整齐有序;床面平整,床上用品叠放整齐。
    (四)寝室安全
    1.有无火灾隐患、用电隐患、门窗家具使用隐患、学生行为类隐患。
    2.存在安全隐患的寝室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条  “最佳文明寝室”评选条件
    连续三次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经学校复检后可评为“最佳文明寝室”。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文明寝室”每月评选一次,“最佳文明寝室”每年6月、12月各评选表彰一次。
    第七条  “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各学院成立本学院“文明寝室”考核检查小组,检查小组成员由本学院的辅导员、学生会、各班级的相关学生干部组成,主要负责开展本学院学生寝室的考核检查和评定工作,每月底将“文明寝室”评选结果报学工部(处)。
    第八条  “最佳文明寝室”评选工作由学工部(处)、宣传部、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负责,对各学院评选出的“文明寝室”进行抽查,对连续三次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进行抽查,抽查达标的授予“最佳文明寝室”称号,抽查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  管理与奖惩

    第九条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全校中层干部以学生寝室作为联系点,原则上每位中层干部联系一间学生寝室(学校中层干部联系学生寝室一览表见附件二),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寝室一次,指导学生创建“文明寝室”,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学业指导和生活指导,并填写《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情况记载》(见附件三)。
    第十条  学校对获奖寝室进行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并悬挂奖牌。
    第十一条  获得“最佳文明寝室”的寝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请优秀学生资格,寝室长享有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十二条  被命名的“最佳文明寝室”发生与文明称号不符的问题,学校根据情节,给予批评、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有严重问题的,撤销相应荣誉称号和待遇。

    附:1.“文明寝室”卫生情况评分标准
          2.学校中层干部联系学生寝室一览表
          3.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寝室情况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