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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04-12

科技职院字〔2016〕9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住宿管理办法》,现就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端正认识,加大管理力度
    1、学生公寓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是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阵地,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是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
    2、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区域,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是建设和谐校园  的必然要求。
    3、学生公寓是培养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交流沟通能力、团结友爱精神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的重要载体,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是满足学生成人成才的必然要求。
    二、齐抓共管,厘清管理职责
    1、学工部(处)、团委职责:负责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统筹、监督和检查;负责学生公寓辅导员值班室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文明寝室创建活动。
    2、保卫处职责:负责指导、督促、协调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生公寓防火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负责对出入车辆严格检查,禁止给学生公寓违规送货;加大校园安全巡逻力度。
    3、后勤服务集团职责:负责加强对物业人员的管理,保证学生公寓水、电的正常供应;做好公寓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专项工程的实施;负责学生公寓楼及周边环境的保洁及绿化;及时告知学院学生在公寓生活中的异动情况。
    4、学院职责:负责及时调查、处理学生在公寓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学生公寓晚上抽查点名工作,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加强公寓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贴近学生需要的公寓文化体育教育活动;会同后勤服务集团做好学生公寓住宿的安排和调整。
     三、明确主体,强化管理责任
    1、宿管员是学生公寓管理的主导力量。宿管员要严格执行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实行挂牌服务,积极履行各项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学校、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恪尽管理职责、提高服务水平。
    2、辅导员队伍是学生公寓管理的支撑力量。辅导员每周至少两次巡查所辖学生寝室,并在宿管员处做好相关登记;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行为指导工作;与所在楼栋的宿管员保持紧密联系,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学生公寓内开展各项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心理咨询等。
    3、管理工作队伍是学生公寓管理基础力量。各学院、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学工部(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要围绕全员育人的理念,加强公寓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开展相应的上岗技能、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业务培训,鼓励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创新管理和服务方法,全方位做好公寓的育人工作。
    4、学生干部队伍是学生公寓管理的骨干力量。各学院要积极探索学生自主管理模式,明确功能定位,搭建实践平台;充分调动学生在公寓管理中的积极性,让学生主动参与公寓管理工作,增强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
    四、建章立制,健全管理制度
    1、建立校级公寓管理委员会。学工部(处)、团委和后勤服务集团牵头,组建校级公寓管理委员会。后勤服务集团宿管中心负责人任校级公寓委员会负责人,公寓管理委员会参与学生公寓民主管理,组织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抽查,建立校学生公寓检查台账。
    2、建立院级公寓管理委员会。各学院成立由学工办主任担任组长、学院学生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的院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学院学生开展各项文明寝室创建活动;每周定时检查寝室并做好各种巡查、检查记录;建立院级学生公寓检查台账,逐月将统计结果汇总至校级公寓管理委员会。
    3、建立学生公寓管理台账制度。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对全校学生公寓信息录入、登记和维护;宿管员要做到本楼栋学生信息有记录,大宗物品出入公寓有登记;手机24小时开机,每周定时检查寝室,做好各种巡查、检查记录,逐月将统计结果汇总至校级公寓管理委员会。
    4、严格执行辅导员入住学生公寓制度。辅导员值班期间要积极走访学生寝室,主动向宿管员了解学生公寓动态,关心学生在公寓中的生活情况,重点掌握学生学习、卫生和作息方面的思想动态,值班辅导员值班期间至少检查两间学生寝室,并做好检查记录,以备抽查。
    5、发挥党员、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各学院学生党支部要积极创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示范寝室,对所有党员寝室实行挂牌管理;对校、院两级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寝室,要对照《“文明寝室”卫生情况评分标准》加强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将视情况给予取消学生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等处理。
    五、问题导向,破解管理难点
    1、全面排查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学生寝室。各学院全面自查学生寝室经营活动的范围和人员并及时上报学工部(处)、团委;学工部(处)、团委会同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组织人员对寝室经营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涉及学生进行警示教育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学院学工办和辅导员要密切配合整改工作,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其兜售商品,对拒不整改者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严禁在学生公寓内喂养宠物。各学院要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喂养者要求限期自行处理;宿管员要及时制止宠物出入学生公寓;各学院要联合保卫处对学生宿舍内的宠物予以扣留并处理,并视情节对喂养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处分。
    3、加强卫生检查监督。卫生检查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各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每周组织检查,每周校级公寓管理委员会汇总结果并不定期抽查;对照《“文明寝室”卫生情况评分标准》,凡连续三次以上60分以下的寝室,后勤服务集团将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4、加强学生公寓用水用电管理。各学院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工作,通过专题班会、寝室长会议、辅导员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强化宿舍用水用电安全问题教育,对于学生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将严格遵照《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处理;各学院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检查中出现的使用违规电器、乱搭电线等安全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并予以通报。
    六、严格考核,确保管理实效
    1、学工部(处)代表学校对各学院、后勤服务集团、保卫处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火灾、重大安全事故等)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各学院对辅导员在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年终评奖评优、绩效考核中去。
    3、后勤服务集团要督促物业公司对宿管员加强考核,考核结果应作为下一年度聘用的重要依据。
    4、校级公寓管理委员如实汇总记录各级各部门检查学生寝室情况,作为学生个人与班集体评优评先的标准之一。凡因违反《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学生,将取消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或降低困难学生困难资助等级;凡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的学生,将取消所在班级本学期申报集体荣誉的资格。

 

 

                                                  湖北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