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
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4 号)精神,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增强校级领导干部与学生的联
系,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
会精神,以密切师生关系、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目标,推动校
级领导干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
进网络,进一步拓展联系学生的途径,畅通广大学生表达意愿的
渠道,切实解决学生的合理诉求,凝聚人心,形成推动学校改革
发展的强大合力。
第三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每位校级领导干部分别联系 1 个学院、3 名学生、1
个班级或 1 个学生宿舍或 1 个学生社团。
第四条 主要工作:
(一)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和调研,及时掌握联系单位的工作
开展情况及师生思想动态。
(二)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学工作进行实时了解和督查,及
时听取师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
讲座、进网络,深入一线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
主动关心帮助困难学生。
第四章 工作要求
第五条 校领导到所联系的单位指导工作每学期不少于 2 次;
主动给师生讲党课报告、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每学期不
少于 1 次;每学期到所联系学院及班级听课总计不少于 2 学时,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 1 学时,分管教学校领导每学期不少
于 4 学时;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
讲座、进网络每周不少于 1 项。
第六条 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对学生反映的热点、难点、
重点问题,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校领导能答复或解决的应
尽快予以答复或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尽快
研究解决并及时反馈结果。
第七条 校领导联系学生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统
筹,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
解释。